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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性骚扰案2次开庭 国安扮演的“海淀大爷大妈”对弦子拉拉扯扯…

9月14日下午2点,弦子诉朱军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二次开庭。

想必大家都忘不掉2020年12月2日,那个极寒的冬天里,第一次开庭时,发生在海淀丹棱街12号的一幕。那是我参加的为数不多的庭审中时间最长、最难熬却又最温暖的一次。尽管是在室外。数百人在法院门前、数千数万的人在网上,等了10多个小时,直到深夜12点。



9月14日这次开庭,一如既往,媒体都选择了禁声。因为什么也做不了。但一如既往,14日下午,还是有许多人大老远来到北京,站在了丹棱街12号门前。

让人绝倒的是,上次驱赶人群的是穿制服的保安,这次冒出来的是几个“海淀大爷大妈”,对弦子拉拉扯扯,口口声声说的是“别挡道”。

跳梁小丑,不足与论。但其卑劣阴险,十足可恶。此次开庭前,弦子也没有大肆声张。某种程度上,她似乎是尽量避免“引导舆论”的嫌疑。

她说,从上次开庭结束至今,她和律师做了很多准备:申请了两位专家证人,并提交了十几分申请(包括:希望海淀法院公开审理,通知朱军本人到庭,重新调取当年的卷宗录像、照片、父母笔录等证据,检察院对海淀法院审判进行检查监督等)。但开庭前,这些都无回应。

此事从2018年曝光、进入司法程序以来,已经历时三年。三年,足够一个学生取得一个研究生学位。但两位当事人还在为多年前“性骚扰”案情的真假而缠斗。

说是缠斗,一点也不合适。就像两个对手比赛,一个对手一招一式,光明正大,另一个对手却躲在树上,派个代表,又时不时地发个不知道是不是他发的暗器。仿佛只要不说话,他就稳赢。这种较量、“策略”,羞辱的不是两个当事人,恐怕是丹棱街12号的门面。

每次站在公众面前,都可以感受到弦子声音的颤抖,感受到许多的压力,以及压力、疲惫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的损伤。走到这一步,为了什么,也不言而喻。

的确,庭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因为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前提和途径。很多人关注这件事情,和弦子一样,“不只是为了胜利的结果,而是基本的公平”。

这最后一次庭审,可能失败。即便败诉,也不说明。重要的是过程,以及过程中暴露的诸多问题。

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朱军处处在逃避程序,而且某些方面在帮助朱军逃避。这是值得大家认清、记住的。

关于2020年12月2日的那次漫长的庭审,当时的具体详情一直未得到披露。但今年5月21日的二次庭审被通知延期后,弦子曾经撰文,披露了那一次庭审中的一些细节。

弦子指出了在八个方面面临的困难:

一、我们在2019年1月就依法申请更改案由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却直到2020年12月开庭当日才得知合议庭决定不予更改,而且给出的理由非常荒诞。

二、我们在2019年1月庭前会议后,就要求对我在事发当天所穿连衣裙进行重新DNA鉴定,直到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被当庭拒绝。

三、我们在2019年1月庭前会议后,就要求当庭播放2014年6月9日,央视走廊的监控录像视频,然而就在卷宗中存在多张监控录像截图的情况下,海淀公安的回应却是“从未调取过监控录像”。我们要求法院继续向公安调取,被当庭拒绝。

四、我的父母双方都出席作证,说出他们在2016年6月13日,于武汉被海淀公安刑警要求做笔录并承诺不再追究的事实。我们当庭要求向公安调取我父母的笔录,被当庭拒绝。

五、带我进入化妆室、并成为朱军方证人的商同学,在对方作为证据提交的律师笔录中明确表示:他2014年6月在外地上学,没参加节目录制,和我不熟,基本没什么交流,也不曾带我进入化妆室。在这份证词被卷宗的走廊监控截图与我方提交的公证材料否定真实性后,我们要求通知商同学到庭,查清他作伪证的原因,查清案发事实,被合议庭当庭拒绝。

六、两年来,我们反复要求法院通知朱军本人到庭,合议庭回答“没有必要”,却完全不解释理由,也不给出法律依据。

七、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和十六条,我们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要求七人合议庭。

八、我要求公开审理,始终不得,只能任由对方泼脏水。

原文有对每一个问题的详细阐述和分析,建议阅读原文《弦子:第二次开庭前,法庭内外发生的一切》。

我们不想,或者无力问,这些“拒绝”都是为什么?

我们只是从中可以看到,朱军和他代表的力量是多么地傲慢,程序正义是如何被践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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